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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7月15日,國家電網公司發(fā)布《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2022年年度預算第1次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撥付情況的公告》,發(fā)布2022年第一批補貼資金!
文件指出:2022年年度預算第1次請款,財政部共預計撥付公司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年度預算3,993,719萬元,其中:風力發(fā)電1,051,809萬元、太陽能發(fā)電 2,606,737萬元、生物質能發(fā)電335,173萬元。
向財政部請款程序,相關資金將在財政部補助資金到賬后,通知項目業(yè)主單位開具發(fā)票,并嚴格按政策文件要求,及時、足額轉付。
之前,2022年6月24日,財政部發(fā)布了《財政部下達2022年地方電網光伏、風電等補貼的通知》,下發(fā)了27.5億的補貼資金。
通知指出:2022年補貼資金共下達兩批,本次共下達補貼資金275496萬元,之前已下達396450萬元,累計下達671946萬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前兩次下達的均是地方電網公司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補貼,本次下發(fā)的則是國家電網范圍內2022年年度第1次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。預計,之后還會有第二批的補貼資金陸續(xù)下發(fā)。
此外,國家電網還明確了可以的補貼資金撥付原則和順序,在收到財政部撥付款項后,對納入補貼目錄或清單且滿足結算條件的各類項目進行及時、足額轉付。
具體原則如下:
1優(yōu)先足額撥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國家光伏扶貧目錄內項目(扶貧容量部分);
2.優(yōu)先足額撥付50kW及以下裝機規(guī)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項目;
3.優(yōu)先足額撥付2019年采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項目以及2020年采取“以收定支”原則確定的符合撥款條件的新增項目至2021年底;
4.對于國家確定的光伏“領跑者”項目,以及國家認可的地方參照中央政策建設的村級光伏扶貧項目,優(yōu)先保障撥付項目至2021年底應付補貼資金的50%;
5其他發(fā)電項目,按照各項目并網之日起至2021年底應付補貼資金,采取等比例方式撥付。
(附通知原文)